女子夜带警察捉奸起诉离婚后又撤诉

2012年10月25日02:39  京华时报

  本报讯(记者王秋实)张女士发现丈夫陈某有小三,深夜带着警察捉奸正着,一怒之下将丈夫诉至法院要求离婚。昨天记者获悉,通州法院受理此案后,张女士又撤回了起诉。

  2010年5月,张女士与丈夫陈某登记结婚,第二年8月生下一子。2012年初起,张女士觉得丈夫可能有外遇,后经过多方打探,发现陈某有小三。今年9月的一天凌晨,张女士报案,并带着警察在小三家中将陈某和小三抓了个现行,三人到派出所做了相关笔录。

  此后,张女士一怒之下将丈夫陈某诉至通州法院,要求判决两人离婚、依法分割共同财产、陈某支付她精神损失费10万元、孩子归她抚养并由陈某每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。

  通州法院受理此案,在本案审理过程中,张女士经过多方考虑,认为孩子尚小,不宜离婚,又申请撤回了起诉。

(原标题:女子夜带警察捉奸起诉离婚后又撤诉)

(编辑:SN03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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